首页 资讯

什么情形下遗嘱是无效的

发布时间:2023-03-13 08:15:50来源:法务网
一、

什么情形下遗嘱是无效的

如下情形下遗嘱是无效的:

1.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遗嘱无效;


【资料图】

2.处分了别人财产的遗嘱部分无效;

3.串改和伪造的遗嘱,被串改和伪造的部分无效;

4.受胁迫、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;

5.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立的遗嘱无效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

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。

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,受欺诈、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。

伪造的遗嘱无效。

遗嘱被篡改的,篡改的内容无效。

二、

遗嘱上需要包含什么内容

找法网提示您,遗嘱上需要包含的内容如下:

1.遗嘱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住址;

2.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(名称、数量、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、抵押等。)

3.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;

4.有遗嘱执行人的,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住址等;

5.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。

三、

订立遗嘱形式有哪些

订立遗嘱形式有如下几种:

1.公证遗嘱。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。

2.自书遗嘱。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、签名,注明制作的年、月、日。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。

3.代书遗嘱。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。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由其中一人代书,注明年、月、日,并由代书人、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

4.录音遗嘱。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,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。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,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,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,并由见证人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

5.口头遗嘱。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危急情况解除后,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,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。

上一篇 下一篇
推荐阅读 more